证券代码:833681 证券简称:辰泰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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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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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4人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2,000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300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00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2家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9 | 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I-38 | 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9 | 制造业 |
C-26 | 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I-38 | 制造业 |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0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800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64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翟萍萍
翟萍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蓉
何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谢卫雄
谢卫雄,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一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工作,2022 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1)审计收费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8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具体金额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辰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辰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