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资料图】
(二)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上述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若国家对申领条件、申领人员范围等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补贴标准
(一)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其中,我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按该补贴标准执行。
点击这里查看补贴详细标准
(二)符合东莞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
点击这里查看紧缺工种
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采用网上无纸化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下载“广东人社”手机APP注册个人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提交,信息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了申领申请,等待进一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