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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都有物业服务,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但是有些小区,每年还会向业主发放“红包”,你见过吗?
据报道,8月11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派发公共收益共60万元。据业委会主任张女士介绍,这是该小区业委会成立3年以来首次派发,业委会从自管的公共收益资金80多万元中拿出60万元回馈全体业主。
公共收益包括小区电梯广告,停车费等收益,发放标准按照业主住房面积每平米两元发放。
事实上,该物业能够向业主发钱,源于此前几年,业主和物业间的不愉快而造成。
据介绍,该小区建成于2014年,当时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提供的。但是该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很差,经常有收费不透明、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出现。业主们对此很不满意,但多次投诉未果。
2016年初,经过多方协商小区成立了合法合规的业主委员会,并由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自管。
经此改变,小区内的物业服务质量大进步,物业还通过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拓展收入等方式,实现了物业管理费和公共收益盈利状态。物业公司将盈利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给业主。
此事也引起网友关注热议。不少业主吐槽:“自己小区交了物业费,但感觉物业才是小区的主人,花钱没有享受到舒心的服务”、“这样的物业模式羡慕了,真应该全国推广”。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