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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6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召开的第三次工作会议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江苏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和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组织两区一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绿化市容)、农业农村、水务(利)等部门和部分研究机构,共同编制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
《报告》整理、汇总和统计了2019至2022年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水、气、饮用水源地)和生态质量状况(生态质量评价、水生生物、陆域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了科学统一分析和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2022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AQI优良率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态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总台记者 洪臻妍)